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法律依据
发布日期:
2023-06-30 15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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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: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,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;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,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: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;不足的部分,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:
(一)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
(二)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五十九条:保险事故发生后,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,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,保险人可以收回保险标的;保险人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后,享有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。
以上法律法规均规定了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范围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,包括车辆价值、事故类型、维修费用等因素。同时,在购买二手车时,也建议购买者请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,以确保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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